太原市公安局
关于2007年度网吧网络安全审核的通知
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(以下简称网吧)的安全管理,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,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。根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和省公安厅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对全市网吧进行年度网络安全审核登记。
审核时间: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3月10日。
审核方法:由网吧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准备审核条件及审核资料,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在网吧准备期结束后对网吧进行实地审核验收,合格的签署合格意见,不合格的限期整改。对于阻挠、拖延审核工作的网吧,依照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的在撤销批准文件的同时以文件的形式通报文化、工商等部门,建议撤销原批准文件。
注意事项:各网吧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审核工作,逾期不参加审核的,公安网监部门将依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网吧经营用主机、网络设备等内网IP地址的统一设置规定如下:
视频监控主机:XXX.XXX.XXX.245
硬件审计设备:XXX.XXX.XXX.246
计费机:XXX.XXX.XXX.247
计费服务器:XXX.XXX.XXX.248
镜像交换机:XXX.XXX.XXX.249
游戏服务器、电影服务器:XXX.XXX.XXX.250-253
路由器:XXX.XXX.XXX.254。
此次审核工作不收取费用。
太原市公安局
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
2007年12月22日